• 通知公告

关于集中征集科技专家入库的通知

2022年03月31日 11:39  点击:[]

各有关单位、科技工作者: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全市科技创新决策咨询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科技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依据《西安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市科发〔2019〕62号),近期,西安市科技局拟集中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专家入库,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入库条件

西安市科技专家分为研究开发类、产业管理类、财务审计类和其他专家共4类,具体分类标准及申报条件如下:

1.研究开发类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科技研发、项目管理,或在主要学术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或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省、市级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知名经济专家、港澳台专家、外籍专家,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重大研究创新平台的技术骨干,可适当放宽条件。

2.产业管理类专家,应当是熟悉科技产业发展现状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综合科技园区、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国、全省或全市性行业协会学会、产业联盟、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3.财务审计类专家,应当是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等。

4.其他专家,包括熟悉科技管理的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法学专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

二、入库方式

专家入库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专家个人申请入库,二是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科研密集型单位推荐所属人员入库,三是市科技局定向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术带头人入库,专家入库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组织实施,学校本次推荐采取单位推荐方式。具体如下:

单位推荐方式具体流程:专家本人同意→所在单位统一填报《西安市科技专家库信息采集表》(附件1)并核实信息→盖章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审核录入专家库→系统发送激活邮件→专家确认并完善信息激活账号。

三、单位推荐注意事项

1.《西安市科技专家库信息采集表》(附件1)为专家库系统导入模板,格式不可更改,各字段必须严格按照示例格式填写字符,尤其是“出生年月”一栏,部分字段可以下拉选择填写内容。

2.各有关单位组织科研人员申报拟申报的科研人员完成表格填写后,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西安市科技专家库信息采集表》填写完成后,打印、盖章、扫描,连同电子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1312000510@qq.com。

3.本次集中征集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4月20日,集中征集结束后,仍可通过个人申请的方式提交入库申请(申请常年开放,批次受理审核)。

4.此前已入库的专家原则上自动续期,无需再次申请入库。

四、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张玮阎迪

校内联系电话:62779055 62779208

附件:

1《西安市科技专家库信息采集表》

2《西安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市科发〔2019〕62号)

科技处

2022年3月31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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