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届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从2022年开始,启动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我校组织参加第一届成果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周密部署,择优推荐,确保成果申报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果要求
(一)成果出版、发表或使用时间必须在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
(二)申报成果必须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课题成果。
(三)成果形式包括:已出版的专著、科研论文和被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三种形式。课题成果如包含多种形式,请选择一种类型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
(四)此次评选的是学术研究成果,非教学成果,交叉学科研究成果要与教育学科高度相关。
(五)申报人必须确保参评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弄虚作假、无学术不端行为。
(六)每位申报人只可申报一项成果。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成果为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第一署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教辅类成果。
4.已获得教育部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
三、评审程序
1.学校推荐。学校科技处根据教师申报情况,经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和校内公示后,择优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上报5项。
2.资格初审。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成果不能参加评选,不退还相关费用。
3.评前公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成果在网上进行评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会议评选。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根据成果申报类别进行会议评选,初步提出拟获奖成果。
5.公示奖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将拟获奖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奖励文件。
四、材料报送
1.参评成果的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1)、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主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材料)。其中,参评成果原件1份(不返还);《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和《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须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经所在学院(部)初审签署意见,由科研秘书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59771225@qq.com。汇总表文件名应以“XX学院(部)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报送汇总表”命名;每项成果申报评审书(电子版)以“学院名+序号”命名。如“管理学院01”,序号需与汇总表的序号对应一致。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6月29-30日
报送地点:金花校区主楼1032办公室
电子邮箱:59771225@qq.com
联系人:赵放 张玮 联系电话:82330070;62779055
科技处
2022年6月14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纺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等级评定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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