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年09月26日 10:4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协十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激发全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直面问题、迎难而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省科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决定开展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单位

(一)各市(区)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

(二)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本系统的候选人。

(三)省科协所属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四)企事业单位科协推荐本单位候选人。

(五)其它有关单位由单位研究确定上报。

三、推荐名额和奖项名额

此次我校科协可推荐8名候选人。

本届获奖总人数不超过100名,并从其中推荐15名“陕西青年科技标兵”。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拟推荐人在我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二)推荐的人选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校科协对拟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申报教师登录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平台(http://sxskxxdb.snast.org.cn/new/Login),根据要求注册并登陆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2)和有关附件材料。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被推荐人提供科研诚信证明1份,科研诚信证明由推荐单位和工作单位共同开具,对被推荐人的科研诚信情况进行说明,被推荐人科研诚信证明须加盖推荐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2.《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复印件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简要、明确评价。

被推荐人科技成果涉密的,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脱密处理,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型报刊不作为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材料。

请申报教师于2022年11月1日前完成候选人电子材料提交和书面材料报送。

六、注意事项

(一)获奖人员及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人员宣传报道。

(二)获奖人员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所报书面材料一般不退回,请自行备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迪

电 话:(029)62779208

附件:1.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

2.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科技处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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